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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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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1、手机主机保修6个月;电池及充电器保修3个月。
2、用户所购手机在保修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可持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在客户服务中心或其授权维修站享受免费的保修服务;
3、手机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可持保修卡或购机发票在振宇客户服务中心或原购买处更换。

4.卡贴类电子产品。保修一年,邮费自理。

5.客户有关软件安装使用问题。可随时电话联系。网络远程指导安装。负责解决问题


 

保修条例


1、保修服务只限于正常使用下有效。用户人为原因损坏不能享受保修服务,需要收费维修。人为原因包括:自行拆装或改装、自然磨损、机械性破损、进水、火烧、使用非振宇提供的附件、未按用户手册使用等;
2、保修期从开出发票之日算起;
3、各类有关我站标签、序列号标签请勿撕毁,否则不予保修;
4、以保修卡和发票作为保修凭证。保修卡必须在购机之日填写完整,并请售机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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